2020-04-04 06:14:39 来源: 央视新闻
今天,我国举行新中国成立以来第四次全国性哀悼活动。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翔教授表示,特殊人士逝世、特别情况发生时,用下半旗志哀的方式表达哀悼、寄托哀思的法律依据,是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的相关规定。与我国此前因严重自然灾害举行全国哀悼日不同,这次是我国首次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启动全国性哀悼活动。
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逝世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这一条规定还有另外两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务院决定。
张翔称,国旗法施行以来,为表示对2008年汶川地震、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中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我国曾进行过三次全国性哀悼活动。
ýb2)r^J2bbs.lianzhong.comîâ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