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1元卖房给孙子,被奶奶起诉,法院这样判 [复制链接] 查看:789回复:1

1#
分享到:

2020年11月04日 10:13 每日经济新闻



  1元钱能干什么?在广州越秀区,有一位爷爷将房子作价1元卖给了自己的孙子。没想到的是,这件事遭到奶奶的强烈反对,还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

  梁老太和蔡老伯是夫妻,小东是他们的孙子。2017年9月,蔡伯以1元的价格,将自己婚后购买、只写了自己名字的一间房子,转到小东名下。梁老太得知后,认为蔡伯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处理是不对的。协商无果后,梁老太起诉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广东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 徐娟:他们一致确认这件事名为买卖、实为赠予,孙子明知房产是爷爷和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1元就直接授让了,明显不属于《物权法》106条规定的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蔡伯与小东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产应恢复登记蔡伯的名字。小东对此不服提出上诉,被广州市中院二审驳回。

  广东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 徐娟:一定要相互尊重取得对方的同意,为了保全证据,或者在以后出现诉讼的时候能更好地保全自己,最好有白纸黑字的书面协议,这样也能促进家庭及社会的和谐。ªè­T˜§ºÎJbbs.lianzhong.com€’e×\:³A_
本主题由 管理员 0151 于 2020/11/4 20:26:03 执行 首页推送 操作


低 调 做 人, 高 调 做 事 !
用最初的心,做永远的事!

|
2#


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无权私自卖出ªè­T˜§ºÎJbbs.lianzhong.com€’e×\:³A_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