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格落实行业监管约束
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要继续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业自律约束,传达行业监管政策,通过公告、自律公约等形式,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约束小额贷款公司大学生消费贷款业务管理和营销行为,落实各项监管规定。
四川省银行业协会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规范发展的行业约束,积极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宣讲活动。
(五)加强教育引导和帮扶工作力度
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和救助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切实履行学校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维护学生权益和校园稳定。要会同相关部门大力开展面向在校学生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将金融常识教育纳入日常教育内容。要结合学校教学体系和学生知识需求,有针对性地将诚信教育与金融(征信)知识普及相结合,持续打造和推广校园诚信文化教育系列课程,在培养学生基础金融素养的同时,将诚信文化教育效果向社会延伸,不断拓展影响力。要采取多种方式普及金融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各高等学校要完善学生帮扶救助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要完善特殊困难救助机制,设立专项资助资金,对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学生进行紧急救助,解决学生的临时性、紧急性资金需求。
(六)建立金融消费者教育长效机制
各市(州)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协助教育部门开展辖区内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普及经济金融知识,提高学生群体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要继续积极开展“送培训下基层”活动,组织全省各地小额贷款行业协会等进行合规宣讲,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各市(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金融知识进校园宣讲工作方案,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和参与大学生金融教育工作,推动金融知识进校园、进课堂。鼓励与教育主管部门、高校等广泛开展合作,提升教育的社会效果。加强金融教育人才培养和制度保障,完善金融知识普及长效机制。
三、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七)持续开展金融广告治理
进一步完善违法违规广告监测和处置机制。要做好传统媒体、户外、新型媒体金融广告监测,借助技术手段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对违法金融广告线索要组织做好甄别、移送和处置,从源头和平台两个方面加强治理,净化金融生态。各市(州)要加大消费类贷款金融广告整治力度。各市(州)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密监测涉及本部门监管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金融广告,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各级网信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网络管理、地方金融监管、银行业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督办、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协同开展违法金融网络信息内容治理,及时处置违法违规互联网金融广告。
(八)做好舆情监测引导
各市(州)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银保监分局要按照本部门监管职责,加强负面舆情监测。各级网信部门要会同地方金融监管、银行业监管、公安、教育及其他主管部门建立大学生金融消费领域重大网络负面舆情信息共享、会商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密切监测并及时协调处置负面舆情。各市(州)网信办、公安部门要配合做好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宣传和舆情引导,指导相关单位对利用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恶意造谣、炒作等行为主动发声,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
(九)严厉打击针对大学生群体各类金融犯罪行为
各市(州)司法部门要会同地方金融监管、网络管理、教育、银行业监管等部门建立针对大学生群体的金融犯罪线索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风险整治化解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线索移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市(州)公安部门要及时受理并查处风险整治化解工作中发现的其他犯罪线索,加大对非法拘禁、绑架、暴力催收等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中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金融环境。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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