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5 15:30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6月25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李夏) 今天中午11点30分左右,南京北京西路与虎踞路路口东北侧有一辆小车突发自燃。正在路口执勤的五大队交警见状,迅速出动,一方面对现场交通进行管控疏导,另一方面通过环卫车及周边单位的灭火器来控制火势。经过一番努力,在消防人员到达之前将火势控制。目前,已恢复现场交通,车辆自燃的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调查确认。
现场扑救
南京交警就此发出提醒,随着气温的升高,眼下已进入汽车“自燃季”,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电路的检查,多注意汽车养护,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此外,汽车自燃前也会有一些前兆,比如仪表盘不亮,水温过高,行驶时有异味,冒烟等现象,遇到这些情况时,驾驶员要立即寻找安全的地方停车检查。
现场扑救
发现车子自燃后,要立即关闭电源并离开车辆,在等待救援过程中,先使用灭火器灭火。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急于打开引擎盖,这样会导致空气助燃,正确的做法是先通过车辆前部的缝隙使用灭火器向起火的地方喷,等火势减弱后再打开引擎盖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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