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8 11:28:17 来源: 上游新闻
连日来,湖北黄冈市浠水县洗马镇的两名火神山医院建设者发帖称,回乡隔离被镇政府收取4200元隔离费,两人还晒出了收条。
此事引起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关注。浠水县政府回复媒体采访时称,上述4200元隔离费是由武汉某劳务公司替火神山援建者“代付”,被外界解读为“两人没有自掏腰包”。
“这是误读,就是我俩自掏腰包。”3月8日,当事人王某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和另一名建设者岑某是同学,他当时身上没钱,由岑某帮忙付了。“岑某就是上述劳务公司的老板,股东就他一人。公司出钱,就等于他个人出钱。说到底,就是个人掏腰包。”
3月8日,浠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以下称浠水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收取隔离费行为错误,钱已返还,涉事副镇长马某被免职。
援建者回乡隔离,政府要求收隔离费
援建者王某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1月31日,同学岑某带着他和另外3名工友,从浠水老家来到火神山医院建设现场。他们5人给卫生间洁具打胶,总共干了3个白班、3个夜班。干完活后,另3名工友于2月9日回到浠水,住进酒店隔离。因他在武汉有房,他便和岑某留在武汉隔离。
工商信息显示,岑某为上述劳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某称,2月21日,他和岑某回到浠水县洗马镇。按照规定,他俩住进镇上“不见不散”宾馆。3月4日,值守宾馆的镇干部通知他,要按200元/天的标准收取隔离费。他当即询问了黄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得到答复是不需要交隔离费,由财政兜底。接着,他又询问了浠水疫情防控指挥部,得到答复是必须要交隔离费。
王某称,随后,他多次向镇干部反映,他是援建者,黄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说可以不交。但镇干部的答复,说必须要交。
3月8日,浠水县一名不愿具名的干部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要收隔离费,是因为在执行该县发布的政策。
上述所指的“政策”是一则通告。浠水县政府官网显示,2月23日,浠水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第24号通告载明,省外和省内回浠人员隔离费用,全部自理。
劳务公司“代付”,实际是两人自掏腰包
3月6日下午,经检测,王某和岑某身体健康。考虑到不交隔离费回不了家,他们主动来到镇政府交费。
王某介绍,镇政府另一名干部告诉他,住宿费是138元一天,伙食费是60元一天。因为这家宾馆在网上发布的售价显示,有78元/天的房型。他嫌200元/天的标准贵了,一番讨价还价后,镇干部答应便宜至150元一天(含住宿费和伙食费)。要他们交14天的隔离费,每人各为2100元。
3月7日,王某向上游新闻记者提供的短信记录和录音,证实了上述讨价还价的过程。
王某说,他用援建火神山医院的工资和下发的隔离费,还了房贷和信用卡,根本拿不出2100元。交钱时,他让同学岑某帮忙付。此外,因为交钱不情愿,他让岑某用公司账户转至财政所账户。“当时想的是公对公转账,更正式一点,日后好查。”
随后,洗马镇政府开出证明:今收到火神山援建工作者岑某等2人回浠集中隔离费共计肆仟贰佰元整(¥4200)(150元/天/人)。此款由镇政府代收,由武汉某劳务公司直接转入浠水县洗马镇财政所农村管帐服务中心账户,用于付出岑某、王某在“不见不散”宾馆的隔离费用。
王某介绍,浠水县政府后来向媒体回应,这笔隔离费用由劳务公司代付,这与证明上的“武汉某劳务公司直接转入”相吻合。有网友据此认为,隔离费是劳务公司出的,不是他俩个人掏腰包。
王某说:“网友不知道,岑某是援建者,也是劳务公司老板,公司股东也就他一个人。公司出钱,就等于他个人出钱。他帮我付2100元,我是打算还的。说到底,就是个人掏腰包。”
费用退还,副镇长被免职
3月7日晚9时许,浠水县相关负责人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此事,稍后会发布通报。
3月8日凌晨,浠水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经调查,洗马镇政府代收劳务公司隔离费用的情况属实,行为是错误的,反映该县执行疫情防控政策不严、作风不实,他们深感自责和愧疚。该笔代收费用已于3月7日上午退还该劳务公司,并向当事人道歉。
上述通报称,经查,该县洗马镇参建“两山”医院人员岑某和王某,于2020年2月21日从武汉返浠。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两人返浠后安排到“不见不散”宾馆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两人在参建期间,中建三局已比照国家法定假日工资标准支付相关报酬。同时,中建三局另按照每人每天300元的标准发放隔离补贴费用,按照15天计算,每人共计发放4500元。洗马镇在两人隔离期间按照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代收隔离期间食宿等费用,共计代收4200元,其他超出费用由镇政府承担,代收费用由上述劳务公司直接拨付到洗马镇会计服务中心。
上述通报称,3月7日晚,经浠水县委研究决定,对洗马镇负责隔离点工作的党委委员、副镇长马金安同志给予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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